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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及材料
2020-12-18      浏览人次:0
人群范围 人群范围:  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及三档的参保人,且参保状态正常。  需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的相关规定。 
办理材料 直接结算申办材料: 
(1)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原件),儿童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此项为必要材料。
(2)已办理转诊的,请同时携带医院出具的有效转诊单。 
(3)已办理常住异地备案的,建议同时携带有效异地居住备案表。
  其他说明 跨省异地就医那些人群可以受益? 

答:主要有四类群体, 
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人员,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比如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比如深圳直通车企业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作。 
四是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如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除上述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人群以外,在深圳参保的非深圳户籍的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外派到国内省外其他地市(不含港、澳、台地区)或因故返回原户籍地的,也可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备案,方便其直接结算。 
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报销费用可在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一并结算吗?
部分地区异地就医已实行一单结算,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只结算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具体情况要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已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完成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但查询不到备案信息如何处理? 
(1)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查询服务—待遇信息查询/业务跟踪查询; 
(2)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跨省异地就医查询”—“异地就医备案记录查询”(网址: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personLogin?redirect=%2Fsearch%2FRecordSearch)注册并查询备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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