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de:global.cfg_gsmc/}
400-0808-352
18010417329
宁波市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2020-11-09      浏览人次:0

 宁波市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在海曙区的参保单位职工和个人,因工作调动或回原籍等原因,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跨统筹区域转移的。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员关系转移。

  转移规则

  1.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内转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只需转移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2.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区域转移,转出地的区县经办机构将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转入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城镇居民在享受养老金待遇期间户籍迁入本市其他区县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部分全部转移,并由新户籍所在区县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待遇。

  4.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户籍迁入外省市的,个人账户由经办机构暂管,待国家出台转移办法后办理转移手续,也可将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不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5.参保人员转移到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其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相关新闻
全国统一热线:400-0808-352
万年保·北京总部
电话:1801041732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3层2座319-1

万年保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 立即咨询
Copyright©2014-2022 北京万年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版权归北京万年保所有 京ICP备16030420号-1 人力资源许可证: 110108718721号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京)16559  营业执照

400-0808-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