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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指南
2020-11-09      浏览人次:0

 宁波市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事业单位:需办理养老保险单位基本情况变更手续的事业单位;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在本区的参保单位职工和个人,因个人账户存在问题需要进行修改的;

  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有变动的;

  城乡居民:城乡居保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有变动的。

  办理材料

  事业单位:

  (一)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等基本信息变更:

  (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

  (二)单位分立、合并或终止变更:

  (1) 单位申请;

  (2) 有关证明(文件)材料;

  (三)单位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变更:

  需重新签订《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算协议书》

  企业职工:

  职工:参保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予以受理。

  单位:

  (1)《宁波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类型的相应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号码有变动的需提供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姓名有变动的需提供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或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用户口簿复印件)

  城乡居民:

  (1)身份证号码有变动的需提供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

  (2)姓名有变动的需提供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或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用户口簿复印件)。

  办理流程

  事业单位:

  1、单位需办理养老保险单位基本情况变更手续的,可随时向区机关事业社保办申报,区社保办应在受理当日完成。

  2、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单位分立合并或终止变更手续的,须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社保办办理人员养老保险的有关手续

  企业职工:

  职工:

  1、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交相关材料;

  2、由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予以账户修改;不齐全的,及时告知需要补全的材料。

  单位:

  1.单位填写《宁波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服务窗口;

  2.复核通过后,输入变更信息,打印变更后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村(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初审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变更申请表》——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复审—市人社局八楼815室养老二股办理;

  城乡居民:个人申请——村(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初审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变更申请表》——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复审——市人社局八楼815室养老二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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