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的人死了以后,如果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社保里面的钱,属于统筹部分的不 属于个人所有,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继承并支取,不会充公。还没有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 的死亡后,有四笔费用可以领取。
第一笔费用,个人账户资金和利息。
我们在缴纳养老保险时,12%计入统筹账户,统筹账户的钱不属于个人所有,是由社保 机构作为统筹费用,主要用于职工退休后的基础养老金和退休人员今后调涨养老金的费 用;8%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钱包括本金和利息,完全属于个人所有,那么这部 分钱,如果缴纳的社保的还没有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去世的,那么这笔钱是不会 充公的,可以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是法定的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二笔费用,丧葬补助费
凡是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没有领取基本养老金前去世的或是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去世的,都会由社保部门支付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标准,有的省市是按照定 额来支付,有的省份是按照死者生前缴纳社保的平均缴费工资的月数来支付。
第三笔费用,精神抚慰金。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还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去世的,其直系亲属(父母、配 偶、子女)可享受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标准以死者生前缴纳养老保险的平均缴费工 资作为标准,一次性发给15个月的精神抚慰金。
第四笔费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建立了职工基本医疗个人账户的人员,每月返还到社保卡里的 钱,也就是个人账户上的资金余额,参保者去世后,可以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是法定的继 承人依法继承。
总之,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没有领取养老金之前去世的,养老保险 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可以依法继承并支取,还有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可以领取。可以凭死亡证明等有效证明,到最后一个缴纳社保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上述四笔费用。